从目前的一体化趋势来看,企业设立代表处的需求呈较快增长的趋势。 满足企业需要的代表处,只需要一个具有支持企业联系客户、开拓市场功能的附属单位。 根据《越南2014年企业法》第45条第2款:《代表处是企业的附属单位,负有授权代表企业利益并维护企业利益的任务》。 代表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企业的附属主体,仅承担代表企业的任务,并不开展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 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比分支机构窄。 《越南企业法》及《越南商务法》没有对代表处对越南企业的权利作出具体规定,但《越南商务法》规定了代表处对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贸易商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处的主要职能是联系、进行研究、提供信息、开拓市场和新的合作伙伴。 根据《越南2014年企业法》第46条,企业有权在境内外设立代表机构,并可根据行政区划在当地选择一个或多个代表机构。 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有权设立代表处。 设立代表处的程序 法律依据:越南2014 年企业法第 46 条和 78/2015/ND-CP 议定的第 33 条。 代表处业务登记文件包括: -关于代表处业务登记的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规定的附件II-1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和董事会的、公司所有者或股东委员会或公司总裁的、如果是一人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裁、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设立代表处的合伙普通合伙人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 -任命代表处负责人的决定书的有效副本; -代表处负责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根据投资许可证、投资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尚未补充或更新企业注册信息的补充和更新申请(越南02/2019/TT-BKHDT 规定的附录 II-18)商业登记信息,以便获得商业登记,以取代投资许可证、投资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的商业登记内容。 企业在国外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应当包括: - 关于设立境外代表机构的通知(越南02/2019/TT-BKHDT规定的附件II-12)。 - 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或同等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接收文件之处 企业在办理代表处的经营登记时,必须向代表处所在的商业登记署发送设立代表处的通知书。通知附件必须是档案组件中提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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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为公司所有人)所有的企业;公司所有人在公司授权资本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及其他财产义务负责。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如下: 主管当局: 商业登记署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文件: + 数量: 01 + 成分: 根据第 02/2019/TT-BKHDT 号规定附录 I-2 的商业登记申请表格; 公司章程(有全部设立人的签名); 以下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自然人股东的其他合法身份证。 – 设立决定、商业登记证或组织的其他同等效力文件及授权书;组织的授权代表人的公民身份证、人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个人身份证。 – 对于外国法人股东,商业登记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副本必须经过领事认证; –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登记证,据投资法的规定。 执行指南: 企业创办人或办理商业登记手续的受托人按国家商业登记门户网站的流程以提交电子企业登记档案。 执行顺序 若通过使用公共数字签名网站进行在线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