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当局: 商业登记署 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文件: 数量 01 成分: 工商登记内容变更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通告,附录II-1; 增补或替代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的决定文件;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更改法定代表人决定文件;股份公司的决定文件及股东大会记录的有效副本(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公司章程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份公司的决定文件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除规定在《企业法》第25条的企业代表人姓名与签名外不改变公司章程内容; 注:决议与会议记录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修改内容。 执行顺序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通知书送给工商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内容包括: – 企业名称、业务代码、税号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增补或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全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或其他合法个人身份证明、职务和永久地址; – 以下个人之一的全名和签名: + 公司所有者(对于所有者为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或公司总裁(对于所有者为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 +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若董事长同时兼任法定代表人,则签署通知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新董事长。 + 股份公司董事长。若董事长同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通知人为新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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