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加工出口区是随着越南经济改革开放而形成和发展的。 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建立已调动了越南内外各经济部门的大量投资资金,对工业生产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以及提高出口价值和经济竞争力。 越南政府总是制定的政策及法规来创造激励和优势,以鼓励投资和促进这些领域的发展。 那么这些地区是如何受法律管辖的?下面的文章将为您介绍越南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法律特点。
概括
据《越南2014 年投资法》 第 3 条第 11 条,工业园区是具有明确地理边界的区域,专门生产工业产品并为工业生产提供服务。 产业园区种类繁多,包括:加工出口区、配套产业区、生态产业区,其有以下突出特点:
在经营职能方面:工业生产的制造企业和服务商。
在空间方面:据越南政府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9 条第 1 条的规定,工业区是明确的地理边界、与其他领土不同、通常无人居住的区域。
在成立方面:据越南政府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3 条的规定,工业区是根据越南政府的规定,在批准的规划的基础上建立的。 据《越南2014 年劳动法》第 20 条,工业园区也是主要投资得到技术基础设施系统支持的地方。
据《越南2014年投资法》第3条第10款,加工出口区是专门生产出口货物,为出口生产和出口活动提供服务的工业区。
加工出口区具备上述工业区的所有特点,在出口货物生产和服务业务方面也有自己的特点。 此外,据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 条第 1 款a点的规定,出口加工区的独特地理边界不仅是地标,还被视为越南的关税边界。
突出的法律特征
关于优惠政策:
-成立企业的激励措施:据越南政府第 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4 条第5款的规定,投资者和在工业区有投资项目的企业,在《一站式、现场》机制下办理投资、经营、土地、建设、环境、劳动、商务等行政手续及关于项目实施中的劳动力招聘和其他相关问题受越南主管部门支持;
- 基础设施的激励措施:据越南政府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4 条第 4 款的规定,为在工业区和经济区工作的工人而投资建设、经营或出租公寓楼和社会基础设施工程的费用,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合理费用。此外,据 82/2018/ND-CP 号议定第 25 条的规定,在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地区发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将根据越南主管部门批准和省人民委员会预算结余而受到越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 税收特惠:根据 91/2014/ND-CP 号议定第 1 条第 6 款的规定,企业在工业区实施新投资项目的收入免税 2 年,未来 4 年减免 50% 的应纳税额(位于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条件地区的工业区,即特级市内城区、直属一级市、省一级市除外) ;
- 加工出口区的税收特惠:根据第 82/2018/ND-CP 号议定第 30 条的规定,出口加工区和出口加工企业可适用于单独的关税区和非关税区,但适用于边境经济区非关税区的单独规定除外;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企业与越南境内其他非非关税区的区域之间的货物往来关系是进出口关系, 除外本条第 3 款规定的情况和财政部的39/2018/TT-BTC 号通知第 1 条第 50 款和 38/2015/TT-BTC号通知第74 条规定的不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
关于设立企业:对一般工业区,特别是出口加工区,属于投资特惠政策,按照投资法规定(82/2018/ND-CP号议定第24条),享受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名单上的特惠政策,想要在这里设立的企业必须确保根据企业法和投资法进行注册程序。 根据 《越南2014年投资法》 第 33 条第 1 款的规定,与设立外部企业的注册不同,想要在工业区设立的企业必须准备一份注册档案,其中包括以下文件:
-投资项目实施的书面请求;
-投资项目建议书,包括以下内容:投资人实施项目、投资目标、投资规模、投资资金和资金动员计划、地点、期限、投资进度、劳动力需求、投资激励方案、影响评估、社会-项目经济效益等等。
获得投资证书后,您继续按照企业法和投资法的规定准备企业设立文件,供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返回结果。 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在此地点注册企业的程序将经历与设立外部企业的程序不同且困难得多的评估过程。
例如:河内市国威县石七工业区,在此经营的企业将享受企业所得税10%的特惠税率,为期15年,免税4年,在未来9年内减免50%的应纳税额。其企业的领域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生产处理环境污染的设备; 最低投资额为6万亿盾的项目,自初始投资之日起3年内支付等。
此外,该产业园还对用于制造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零部件、零件、散件、二手运输车辆等货物在技术链上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 国内无法生产的建筑材料等等。
以上是阿普拉律师事务所《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法律特征》的咨询文章。 如果您对以上问题仍有疑问需要解答,请联系热线寻求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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