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增加,大量商品投入流通。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关注产地和产地来评价商品的质量。特别是在买卖大额货物的交易中,合同当事人更加关注货物的原产地,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目前仍有不少人混淆,将商品原产地等同于原产地证书,要求卖家在参与交易时提供原产地证书。那么,什么是原产地证书,是否所有商品都需要原产地证书? 在本文的范围内,奥普拉律师事务所愿为您提供与原产地证书相关的信息并回答上述问题。 什么是 原产地证书? 根据越南05/2018/TT-BCT规定的 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原产地证书是出口货物的国家、国家集团或地区的机构或组织根据有关法规和要求出具的文件或同等法律形式的原产地证明,表明该货物的原产地。 所有商品都需要原产地证书吗? 根据上述定义,原产地证书是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因此,并非所有商品都需要原产地证书。 事实上,很多人由于对原产地证书缺乏了解或对此类文件的误解,在商业活动中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不需要原产地的货物或为国内流通而生产的货物,将无法申请原产地证书。 非出口货物申请原产地证书,必须在货物标签上注明货物原产地。 本案商品的原产地由商品生产单位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从国外进口的货物,可要求进口单位提供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的意义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出口到外国时显示货物来源的文件。 目前,越南是许多贸易协定的成员,许多出口产品享受优惠关税,因此原产地证书是这些产品享受其优惠的重要文件。 同时,在很多情况下,当货物通过第三国转运时,出口国已经开具的原产地证书将作为货物授予背靠背原产地证书的依据,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因此,只有在货物出口时,原产地证书才是必要且有意义的。 对于为国内流通而生产的商品,要求原产地证书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以上是阿普拉律师事务所关于要求原产地证书的货物的建议文章。 如果您对以上问题仍有疑问需要解答,请联系热线寻求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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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许多扶持政策社会发展趋势的推动下,越来越多新企业以多元化、现代化的业务线涌现。企业在进入市场前,需要做好人力资源、发展方向、注册资本等方面的准备,此外,企业还需要完成企业认可的法律文件(商业登记证等)。然而,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业务线,仅企业注册证不能满足。下面的文章将提供关于需要工商营业执照的行业名单。 据 2020 年《企业法》,允许企业在法律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开展业务。但是,有一些职业必须申请商业执照,营业执照才能经营。 编号 业线名称 许可证名称 主管当局 1 国内外旅游服务业务 国内外旅游服务业务许可证 旅游厅 2 酒店业务 认定酒店旅游住宿等级决定 文化、体育与旅游厅 3 印刷服务 印刷服务许可证 出版局属于通信与新闻厅 4 房地产经营:供外国人出租 消防资格认定证明纪要 消防公安 5 房地产经营:供外国人出租 安全秩序条件满足证(取得消防资格认定证明纪要后) 郡公安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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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业务重组的一种形式。企业重组是在一个或多个企业的集团中为重新安排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而进行的活动。根据《越南2014年企业法》第194条的规定,企业可以理解为两家或多家公司(简称被合并的公司)可以合并为一家新公司(简称合并公司 ),同时终止被合并公司的存在。 与其他形式的业务分工和分离不同,企业合并具有经济集中的性质,因为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由于合并的主要目的是扩大资本规模,因此越南法律对企业合并的条件没有过多的规定。 首先是关于允许合并业务的公司类型。 《越南2005年企业法》(旧)中规定,只有同类型的公司才能相互合并。 但是,在 《越南2014 年企业法》中,该规定不再存在。 越南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被合并公司的类型、法定资本或业务领域的条件。 因此,无论公司的业务类型如何,在相同或不同领域经营,它们都有权相互合并。 此外,为保证公平竞争,现行《越南企业法》还对禁止兼并案件作出了多项规定。因此,除竞争法另有规定外,不得合并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超过50%。 此外,除了自由合并和禁止合并的情况外,法律还规定了允许合并但必须附条件的情况。即在合并的情况下,合并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在30%至50%之间的,被合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事先通知竞争管理有关部门,除非越南竞争法另有其他的规定。 关于业务合并文件的程序和组成 公司合并程序规定如下: 第 一 步:被合并的公司准备合并合同。 合并合同包含被合并公司总部的名称和地址; 合并公司的名称和总部地址; 合并的程序和条件; 使用劳动力计划; 将被合并公司的资产、出资额、股份和债券转为被合并公司的出资、股份和债券的期限、程序和条件; 实施合并的期限; 合并公司章程草案; 第二步:被合并公司所有者或股东批准合并合同、合并公司章程,选举或任命股东会主席、董事长、公司、董事会、董事或者合并公司的总经理,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合并公司的企业登记。 合并合同必须在批准之日起 15 天内发送给债权人并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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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国家法律体系中,土地法律关系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重叠的行政手续和不计其数的各种文件使越南人民尽管在自己国家办理购房买地手续也面临诸多困难和不足。此外,该国日益向世界融入开放为人们提供了千万个发展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机会,也为外国人创造了大量购买房屋和土地的需求。因此,当居在越南的人自己仍然难以进入这种关系时,外国人该怎么办。下面的文章将提供更多关于“外国人购买房屋,土地的条件与程序”的信息。 如何理解作为外国人的个人? 根据 2008 年《国籍法》第 3 条的规定,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是越南以外国家的国籍;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是永久或暂时居住在越南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理解外国人是具有越南以外国家国籍或无国籍的人,他们可以暂时或永久或居住在越南。 外国人可以在越南购买房屋和土地吗? 根据 2013 年《土地法》第 169 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的规定,若个人是外国人,则不得接受在越南转让、购买和出售土地。但,法律充许的对象仍然可以在越南拥有房屋。 2014 年《住房法》第 159 条规定了外国组织和个人在越南可以拥有房屋的对象和形式,属于以下两类的对象可以在越南购买房屋。 – 外国个人根据《住房法》和相关法律在越南的项目下投资住房建设。 – 允许进入越南的外国人。 外国人可以通过以下02组形式在越南拥有房屋: – 根据越南项目投资建造房屋; –购买、租购、赠与、继承商品房,包括住房建设投资项目中的公寓、独立房,除国家规定的国防安全领域外。 但,根据第 99/2015/ND-CP 号法令第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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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据需要变更企业名称。 企业变更名称时,必须向颁发企业登记证的工商登记处通知,具体程序如下: 主管当局: 商业登记署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文件: + 数量 01 + 成分: 一,商业登记内容变更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规定,附录II-1); 注:企业名称必按《企业法》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及第42条的规定设定; 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的决定文件/两个以上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文件以及股东会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股份公司的决定文件和大股东会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 注:决议及会议记录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修改内容。 执行顺序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按全国商业登记门户网站的流程通过电子网络提交变更商业登记证内容的申请。 - 商业登记署收到通知,交出回执,核对申请的有效性,如预期企业名称不违反企业命名规定,则发给商业登记证。变更企业名称不改变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实施时间: 三个工作日 更改企业名称的注意事项 第一,企业变更名称后,必须变更企业法人印章。 由于企业印章必须体现一下两个信息:企业名称及企业代码。 因此,在变更企业名称时,企业的法人印章同时必须随之变更。自2015年7月1日,企业以新公司名称刻制新法人印章时有权选择印章的数量和形式,甚至充许保留旧印章。若企业选择使用多个印章,其印章需要刻制相同的内容和形式。 目前,篆刻企业负责公布印章样品(无需登记印章样品)。之后,由计划投资部出具企业印章样本公示证明书。 企业在银行或其他单位办理手续时,注意保留公章样张以备查验。 第二,重新打印增值税发票。 对于必须有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在更改企业名称后,需要更改增值税发票,因为发票中需要企业名称。 第三,通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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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当局: 商业登记署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文件: + 数量 01 + 成分:商业登记内容变更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规定,附录II-1 执行顺序 – 企业办理总部地址变更登记前,必须按税法规定向与搬迁有关的税务机构办理手续。 – 法定代表人负责在企业总部地址变更之日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总部地址迁至企业注册地省内或直辖市内的话,企业向总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署发出通知。该通知必须附有: –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文件及有效的会议记录副本。 注:决议和会议记录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修改内容。企业总公司地址迁至企业注册地其他省或直辖市的话,企业向拟设新总公司所在地的商业登记署发出通知。该通知必须附有: –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文件及有效的会议记录副本。 –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效副本; – 股份公司的创始股东、外国投资者股东和外国组织股东授权代表所名单。 (据第 78/2015/ND-CP 号议定第 40 条) 执行指南 企业按国家商业登记门户网站(https://dangkykinhdoanh.gov.vn)的流程,以电子网络提交更改商业登记证内容申请。 企业拟设新总部所在地的商业登记署收到通知后,向企业开具收据并核对档案的有效性,颁发商业登记证以及将资料送交企业之前注册地方的商业登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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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一体化趋势来看,企业设立代表处的需求呈较快增长的趋势。 满足企业需要的代表处,只需要一个具有支持企业联系客户、开拓市场功能的附属单位。 根据《越南2014年企业法》第45条第2款:《代表处是企业的附属单位,负有授权代表企业利益并维护企业利益的任务》。 代表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企业的附属主体,仅承担代表企业的任务,并不开展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 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比分支机构窄。 《越南企业法》及《越南商务法》没有对代表处对越南企业的权利作出具体规定,但《越南商务法》规定了代表处对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贸易商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处的主要职能是联系、进行研究、提供信息、开拓市场和新的合作伙伴。 根据《越南2014年企业法》第46条,企业有权在境内外设立代表机构,并可根据行政区划在当地选择一个或多个代表机构。 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有权设立代表处。 设立代表处的程序 法律依据:越南2014 年企业法第 46 条和 78/2015/ND-CP 议定的第 33 条。 代表处业务登记文件包括: -关于代表处业务登记的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规定的附件II-1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和董事会的、公司所有者或股东委员会或公司总裁的、如果是一人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裁、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设立代表处的合伙普通合伙人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 -任命代表处负责人的决定书的有效副本; -代表处负责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根据投资许可证、投资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尚未补充或更新企业注册信息的补充和更新申请(越南02/2019/TT-BKHDT 规定的附录 II-18)商业登记信息,以便获得商业登记,以取代投资许可证、投资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的商业登记内容。 企业在国外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应当包括: - 关于设立境外代表机构的通知(越南02/2019/TT-BKHDT规定的附件II-12)。 - 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或同等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接收文件之处 企业在办理代表处的经营登记时,必须向代表处所在的商业登记署发送设立代表处的通知书。通知附件必须是档案组件中提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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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当局: 商业登记署 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文件: 数量 01 成分: 工商登记内容变更通知(第02/2019/TT-BKHDT号通告,附录II-1; 增补或替代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的决定文件;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更改法定代表人决定文件;股份公司的决定文件及股东大会记录的有效副本(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公司章程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份公司的决定文件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的有效副本(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除规定在《企业法》第25条的企业代表人姓名与签名外不改变公司章程内容; 注:决议与会议记录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修改内容。 执行顺序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通知书送给工商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内容包括: – 企业名称、业务代码、税号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增补或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全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或其他合法个人身份证明、职务和永久地址; – 以下个人之一的全名和签名: + 公司所有者(对于所有者为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或公司总裁(对于所有者为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 +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若董事长同时兼任法定代表人,则签署通知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新董事长。 + 股份公司董事长。若董事长同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通知人为新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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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越南经营餐厅,生产和经营场所必须申请不同类型的许可证。 其中,最重要的是食品安全合格证书(以下简称《食品安全证书》)。 这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强制许可,以帮助越南有关部门控制食品安全状况并确保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 《越南2010 年食品安全法》和越南15/2018/ND-CP议定,在为餐馆或美食广场申请食品卫生和安全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餐厅必须注册为餐厅或食品服务企业。 第二,食品店是一种食品服务业务,必须根据《越南2010 年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的一般条件和食品服务经营场所的具体条件。据此,餐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i) 营业地点条件; (ii) 加工和贸易设施条件; (iii) 食品保存条件; (iv) 店主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的条件; (v) 加工原料条件。 第三,关于管理权限:对于餐饮业,店主应注意有权颁发食品安全证书的越南有关部门。根据每个经营项目,餐馆老板必须向越南工贸部申请证书;越南卫生部和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在一般情况下,餐馆经营以下项目: 饮用水和汽水(由越南卫生部管理); 啤酒和葡萄酒(由越南工贸部管理); 肉类;鸡肉、猪肉、水产品产品、海鲜(加工)(由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管理);… 因此,店主应注意越南 15/2018/ND-CP议定的附录 II、III 和 IV 中规定的越南工贸部、卫生部及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管理下的产品列表和产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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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有限责任多人公司是一种企业,包括以下的特点: 一,公司股东可以是组织或个人,成员最少为 两个人,最多不超过五十 (50)个 人; 二, 除《越南企业法》68/2014/QH13 号第 48 条第 4 款规定的情况外,股东在承诺出资企业的资本数额内对企业的债务和其他财产义务负责。 有限责任多人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 授权 商业登记署属于计划与投资厅 数量:一套 文件 成分 一,商业登记申请(按照第02/2019/TT-BKHDT号通告附录 I-3 规定的格式); 二,公司章程(附有企业设立参与人的完整签名); 三,股东名单(按照02/2019/TT-BKHDT号通知附录I-6规定的格式); 四,下列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 - 公民身份证、人民身份证、护照或个人股东的其他合法身份认证; -设立决定、商业登记证或组织的其他等效文件及授权书;股东为组织授权代表的公民身份证、人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的个人身份证明; -对于股东为外国组织,商业登记证或同等文件的副本必须经过领事认证; -据《越南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投资登记证明。 执行方式…